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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主要职能
负责玉东新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管理、水利、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务方面工作。负责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有关政法、司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事项,牵头组织对园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负责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公开接访活动;负责园区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或承办园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园区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园区重大决策预案社会事务部(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玉东新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管理、水利、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务方面工作。负责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有关政法、司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事项,牵头组织对园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负责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公开接访活动;负责园区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或承办园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园区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园区重大决策预案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是玉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
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办公室)、农业农村股(乡村振兴)、水利股(区河长办、龙云灌区办)、林业股(防火办)、政法股、信访股、法规股、退役军人事务股、民政与残联股共9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总收入2657.3万元,同比减少5720.06万元,下降215.2%。2026年总支出2657.3万元,同比减少5720.06万元,下降215.2%。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2657.3万元,同比减少5720.06万元,下降215.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9.76万元,同比减少2481.92万元,下降1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万元,同比减少27万元,下降3.5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2657.3万元,同比减少5720.06万元,下降215.2%。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20.22万元,同比增加9.47万元,增长2.95%。
项目支出预算1970.54万元,同比减少2564.21万元,下降13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657.3万元,同比减少5720.06万元,下降215.2%。2025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657.3万元,同比减少5720.06万元,下降215.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9.76万元,同比减少2481.92万元,下降108%。其中:
功能分类科目一(类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3.16万元,同比减少1404.66万元,下降76.6%。
功能分类科目二(类级):卫生健康支出22.61万元,同比减少2114.79万元,下降935%。
功能分类科目三(类级):住房保障支出22.89万元,同比减少5.89万元,下降25%。
功能分类科目四(类级):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64%,同比减少459.14万元,下降12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22万元,同比增加9.47万元,增长2.95%。其中:
经济分类科目一(款级)基本工资支出86.04万元,与2025年相比,减少8.17万元,下降9.5%。
经济分类科目二(款级)津贴补贴支出33.02万元,与2025年相比,减少7.28万元,下降22%
经济分类科目三(款级)办公费6万元,同比减少5.89万元,下降9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4.会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5.培训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万元,同比减少27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6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7.47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126.05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同比增加(减少)6万元,增长10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我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玉东本级财政补助,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目标1:巩固参保率。目标2: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目标3:实现基金收支平衡。设1条数量指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88430人);设1条质量指标:补助到位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设1条成本指标:预算超支率(≤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健全(有效促进);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减轻参保人员家庭医疗支出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设1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救助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确保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设1条数量指标:救助对象数量,应补尽补;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预算超支率(≤0%);社会效益指标: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设1条满意度指标: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对象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三:农林水项目,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做好“春节”“清明节”“三月三”“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森林防火宣传,聘请临时护林员,开辟防火带,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江河湖库生态治理项目 ,玉东新区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 ,河道保洁、清四乱工作 ,一河一策修编 ,河湖名录修编 ,幸福河湖建设 ,健康河湖评定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管理维修养护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山洪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 ,7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 ,各项水利工程质量鉴定 , “十四五”农村饮水工程经费,农村水价综合改革 费,水质检测 ,水利投资项目(规划、编制、立项) ,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玉东水闸大坝安全鉴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耕地撂荒地治理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耕地地力提升行动绿肥有机肥,农产品交易会工作,丰收节活动,外来物种入侵普查,泉东社区土壤监测点监测,水稻高产示范片建设,农业宣传工作,新型经营主体奖励,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管护。
重点项目四:维稳办公经费,通过各项宣传工作及涉稳信息走访排查,做到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事件、无群体性突发事件、无暴力恐怖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非法上访等现象发生,实现零非访,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