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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七、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八、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负责新区纪检监察工作。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玉林市纪委监委授权,负责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关职责。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新区工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新区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完成玉林市纪委监委和新区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内设纪工委办公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三个内设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现在实有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人,其中行政在职1人,事业在职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人。具体情况如下:
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04.33万元,同比增加47.34万元,增长83.1%。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04.33万元,同比增加47.34万元,增长83.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33万元,同比增加47.34万元,增长83.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9.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2%,同比增长49.65万元,增加99.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5%,同比减少0.89万元,下降25.87%。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缴纳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5%,同比减少0.66万元,下降35.4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缴纳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2%,同比减少0.75万元,下降37.1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缴纳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32%,同比减少12.66万元,下降41.2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同比减少10.34万元,下降33.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4%,同比减少2.29万元,下降36.4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中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104.33 万元,同比增长47.34 万元,增加83.1%,主要是由于:聘用人员增加,人数变化大。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 104.33万元,同比增长47.34 万元,增加83.1%,主要是由于:聘用人员增加,人数变化大。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104.33 万元,同比增长47.34 万元,增加83.1 %,主要是由于:聘用人员增加,人数变化大。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04.33万元,同比增长47.34万元,增加83.1%,主要是由于:聘用人员增加,人数变化大。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2.29)万元,下降(36.41)%,,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费正常缩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我委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组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协助市委、市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为: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有0个50万元以上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