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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2019-02-28 11:0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     作者: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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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玉东新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玉东新区新农村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协调、督促各项规划的落实;组织拟定玉东新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本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负责本区的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本区涉农国有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本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本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承担本区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组织提出本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本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本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组织提出本区新农村建设的综合项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规划方案,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5、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建议,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6、组织指导本区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本区农产品品牌,搭建市场信息平台;负责开展本区的农业区域经济合作。

7、参与编制、修订本区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

8、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有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秘书股、农业生产、林业、水利农经股5个职能科室。 

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  4人,事业在职1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 0 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 4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1人。 

2.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 10 人,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2019年玉东新区部门预算公开(农村局).xlsx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638.23万元,同比增加1269.75万元,增长92.79%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638.23万元,同比增加  1269.75万元,增92.7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8.23万元,同比增加1368.48万元,增长48.94%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3.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4%,同比增加2.38万元,增长32 %。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 16.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8%,同比增加0.77 万元,增加 4.94 %。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14.2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7 %,同比减少 0.1万元,下降0.7 %。 

4)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74.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86%,同比增加660.96万元,增长50.3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14.6,同比减少1070.84万元,下降78.2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6.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36%,同比增加82.21万元,增长53.3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3%,同比增加27.43万元,增长91.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3%,同比减少10.47万元,下降72.5%。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培训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8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 辆,2019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00万元,同比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2638.23万元,同比增加1269.75万元,增长92.79%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及农业服务中心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638.23万元,同比增加1269.75万元,增长92.79%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及农业服务中心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项目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2638.23万元,同比增加1269.75万元,增长92.79%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及农业服务中心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项目支出。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638.23万元,同比增加1269.75万元,增长92.79%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及农业服务中心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项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138.30万元、事业运行95.31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及农业服务中心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80万元,同比减少302.5万元,下降0.3%。政府集中采购预算6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60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1、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玉容公路茂林桥~马鞍山段):治理河道长约3公里,对岸护堤进行加固,对河道进行疏浚,新建穿堤建筑物约6座,其中新建排涝涵闸2座,新建灌溉排水涵3座。

2、玉林市樟湾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闸室、消能工及护坦、水轮泵站、左岸渠首进水闸及灌溉暗涵、左右岸连接建筑物,新建生产管理用房50㎡,仓库30㎡。

3、玉东新区茂林镇陂石社区小农田水利项目工程:本工程设计灌溉面积780亩,主要建设深头塘主渠、乙马支渠、石围支渠和井门支渠1.95km

4、玉林市玉东新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本工程新增供水规模85m3/d

5、对南流江支流耀垌江3公里河道进行疏浚和两岸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其中上游2公里河道疏浚,下游1.5公里的两岸生态恢复工作。

6、玉林市玉东新区新塘水库等七座小(二)型水库水源生态治理工程:对玉东范围内的2座水库进行生态恢复。

7、完成7座水库检查,维护104座小型水利工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东新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玉东新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东新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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