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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9-02-28 11:0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作者: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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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委管委办公室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工委管委工作部署组织有关实施工作。承办上级党政机关指示、决定在玉东新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转由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2.负责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以及各部门以玉东新区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协调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起草、审核以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和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为工委管委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和资料。负责公文的运转、管理、保密工作,建立完整的历史资料档案。

4.负责对茂林镇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区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驻玉东办事机构向工委管委的请示、报告提出拟办意见,并报工委管委领导审批。

5.负责督促检查乡镇党委政府、玉东新区各部门单位对工委管委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工委管委领导交办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工委管委领导报告。

6.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工委管委的重大决策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工委管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工委管委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工委管委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工委管委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工委管委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8.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及时向工委管委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工委管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

9.负责做好工委管委后勤保障、对外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为工委管委领导服务。

10.指导区直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

11.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共有直属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办公室机关本级内设文电一科、文电二科、综合科、信息科、督查室、后勤接待科、政工会务科、绩效办、司机班共9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人员总数为5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7人,具体情况如下: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机关本级。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8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单位抽调人员13机关聘用人员24其中本单位聘用人员19人,聘用人员抽调5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539.60万元,同比增加36.72万元,增长 2.4%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539.60万元,同比增加 36.72万元,增长2.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9.60万元,同比增加 36.72万元,增长2.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39.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5%,同比增加37.56万元,增加2.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5.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25.7%。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同比减少4.27万元,减少16.68%。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3.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同比减少2.33万元,减少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53%,同比增加226.72万元,增长59.3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6.2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82%,同增加80.13万元,增长21.3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0.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92%,同比增加145.39万元,增长62.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6%,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86.96%。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125万元减少5万元,同比减少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1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4.35%,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减少

3.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2019年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公务用车使用数为7辆,实有使用车辆总数7辆,其中5辆为工委管委办公室预算车辆,两辆为茂林镇独立预算车辆。2019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539.6万元,同比增加36.72万元,增长 2.4%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539.6万元,同比增加36.72万元,增长 2.4%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539.6万元,同比增加36.72万元,增长 2.4%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539.6万元,同比增加36.72万元,增长 2.4%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0.94 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45.26万元,增长62.90%,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我办共管理使用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玉东新区职工食堂正常运行和国防大厦办公大院物业管理;做好我办日常接待上级领导考察、调研等接待工作和确保体育中心办公场地、经开区正常办公。

项目绩效目标为: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有450万元以上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2万元,其中:后勤事务费372万元,物业管理费70万元,办公租赁费28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