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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13 09:08     来源: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     作者: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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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的基本职能是:管理紫胶场,促进林业发展,紫胶场规划计划,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紫胶场现有林地一千亩左右,一直以来坚决贯彻执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以短养长”的方针,确保发挥森林的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为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归属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主管,为会计独立核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人员编制总数为3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事业在编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表:紫胶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lsx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8.48万元,同比增加7.27万元,增长34.2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48万元,同比增加7.27万元,增长34.27%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其他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其他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 2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4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00 %,同比增加7.27万元,增长34.27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 %,同比减少 0 万元,降低0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27%,同比增加0.89 万元,增长30.8 %。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3.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2.5 %,同比增加 2.02 万元,增长131.17  %。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2.1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44%,同比增加0.58  万元,增长37.66 %。 

   4)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79 %,同比增加3.77万元,增长24.7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8.4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00 %,同比增加7.27 万元,增长34.27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3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8.94 %,同比增加8.25万元,增长48.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4.04%,同比增加0.08 万元,增长0.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2%,同比减少1.06万元,下降34.64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48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事业运行 19.02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紫胶场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经费 0.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失业保险。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经费0.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工伤保险。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经费0.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生育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经费1.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12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费“三公”经费的预算安排,同比没有增减。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2018年没有预算采购任何货物,不存在政府采购支出。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19.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紫胶场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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