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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研究拟订玉东新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玉东新区新农村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协调、督促各项规划的落实;组织拟定玉东新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本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负责本区的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本区涉农国有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本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本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承担本区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组织提出本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本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本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组织提出本区新农村建设的综合项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规划方案,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5、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建议,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6、组织指导本区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本区农产品品牌,搭建市场信息平台;负责开展本区的农业区域经济合作。
7、参与编制、修订本区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
8、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有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科、农业生产科、林业科、水利科、水产畜牧科、农村经营管理科共6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在职1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 4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
2.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 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 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农村局).xls.xlsx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 1368.48 万元,同比减少493.7 万元,减少 26.5 %。其中: 农田水利项目减少,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68.48万元,同比减少 493.7 万元,减少 26.5 %。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其他结转0 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0 %。
其他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 1368.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8.4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4.5 %,同比增加 25.19 万元,增长14.5 %;项目支出 1170.0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5.5%,同比减少 518.89 万元,下降30.7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25.3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5%,同比增加2.38万元,增长10.36 %。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 15.5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4%,同比增加5.89 万元,增加 60.91 %。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14.3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05 %,同比增加 1.36 万元,增长 10.49 %。
(4)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13.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96%,同比减少503.32万元,下降 27.7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198.4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4.5 %,同比增加 25.19 万元,增长 14.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7.59%,同比增加 6.86 万元,增长4.66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30.04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5.13%,同比增加 17.11 万元,增长132.3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28 %,同比减少 1.22 万元,降低 9.23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7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5.5 %,同比减少 518.89 万元,下降30.7 %。其中:
其他支出预算 1170.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68.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8.47 万元,项目支出1170.01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 59.40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83.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茂林镇农村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 0.09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2.89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6.6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6.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 14.3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工伤保险。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生育保险。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茂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失业保险。
其他农业支出72.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72.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产口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机关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项目支出。
防灾救灾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机关为农业防灾救灾的项目支出。
林业防灾减灾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等方面支出。
其他林业支出预算15万元,全部是项目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林业、森林资源等方面的支出。
防汛预算10万元,全部是项目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水利防汛工作支出。
抗旱预算10万元,全部是项目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水利抗旱工作支出。
农田水利预算645万元,全部是项目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小农水项目及水利项目工程等工作支出。
其他水利预算65.66万元,全部是项目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水利、水环境监测技术等业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预算61万元,全部是项目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预算198.35万元,全部是项目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水环境监测技术等业务方面的支出。
动植物保护预算 6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林业动植物保护等业务方面支出。
农村人畜饮水预算68.9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5 万元(培训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5 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 9.5 万元减少 7 万元,同比下降 73.6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2.5 万元,下降100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公务用车编制数 0 辆,实有车辆总数 0 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1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0 %。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982.5 万元,同比增加906.5 万元,增长1192.76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982.5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10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982.5 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982.5 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 59.4 万元、事业运行83.83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及农业服务中心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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