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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局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征地事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根据新区的建设规划,草拟新区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报批后组织实施。
2.承办新区征地工作,协助和配合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籍调查、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
3.协助和配合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农用地转用的报批工作。
4.负责集体地土地的征收。
5.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新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的前期工作。
6.承办玉东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0个。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科、征地科、工程协调科共3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局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事业在职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00.17万元,同比增加1.52万元,增长1.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17万元,同比增加1.52万元,增长1.5%。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0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同比增加13.12万元,增长17%;项目支出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同比减少11.6万元,降低4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同比增加2.81万元,增长33%。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7.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同比增加2.29万元,增长47%。
(3)国土海洋气象类科目支出预算75.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同比减少,5.39万元,降低7%。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同比增加1.81万元,增长3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8.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同比增加13.12万元,增长1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同比减少13.24万元,减少2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同比增加6.24万元,增长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同比增加20.12万元,增长4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同比减少11.6万元,降低4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7万元, 项目支出1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中88.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其中:47.29万是用于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79万是用于办公费、工会费、公务员交通费等其他商品服务基本支出。单位离退休0.15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单位医疗经费18.24万元,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其中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行政运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业务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1.9万元,同比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万元。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 0万。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88.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征地事务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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