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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委管委办公室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工委管委工作部署组织有关实施工作。承办上级党政机关指示、决定在玉东新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转由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2.负责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以及各部门以玉东新区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协调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起草、审核以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和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为工委管委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和资料。负责公文的运转、管理、保密工作,建立完整的历史资料档案。
4.负责对茂林镇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区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驻玉东办事机构向工委管委的请示、报告提出拟办意见,并报工委管委领导审批。
5.负责督促检查乡镇党委政府、玉东新区各部门单位对工委管委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工委管委领导交办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工委管委领导报告。
6.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工委管委的重大决策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工委管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工委管委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工委管委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工委管委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工委管委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8.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及时向工委管委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工委管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
9.负责做好工委管委后勤保障、对外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为工委管委领导服务。
10.指导区直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
11.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共有直属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办公室机关本级内设文电一科、文电二科、综合科、信息科、督查室、后勤接待科、政工会务科、绩效办、司机班共9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4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9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具体情况如下: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机关本级。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1人,工勤人员2人,抽调人员9人,机关聘用人员17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工委管委办公室).xlsx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502.88万元,同比减少221.21万元,下降 12.8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2.88万元,同比减少221.21万元,下降 12.83%。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50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4%,同比增加8.79万元,增长2.36%;项目支出11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6%,同比减少230万元,下降1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77.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同比减少166.97万元,减少10.1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3.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同比增加7.26万元,增长19.78%。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同比增加4.04万元,增长18.72%。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同比增加4.04万元,增长18.7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81.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4%,同比增加8.79万元,增长2.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同比减少24万元,增长8.1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5.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同比增加28.77万元,增长50.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同比增加4.03万元,增长18.6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6%,同比减少230万元,下降1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
其他资本性支出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0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8万元, 项目支出112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86.72 万元,全部是基本和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活动经费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日常公务接待、会议等项目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4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租赁、水电费支出以及办公楼修缮等开支。
其他国家安全经费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费等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7.07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43.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25.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2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134万元减少9万元,同比减少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15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4.16%,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4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28.57%,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公务用车编制数7辆,实有车辆总数7辆,其中5辆为工委管委办公室预算车辆,两辆为茂林镇独立预算车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8万元,同比减少162.5万元,下降69.0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22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32.35 %;分散采购预算 4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67.64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6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28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569.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办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