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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监测分析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
3、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4、指导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5、拟订本区内的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新产业的发展。
6、组织协调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指导和促进本区内的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本区内的中小企业发展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技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8、指导和协调本区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本区内镇村工业生产集中地建设;指导本区内镇村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本区的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本区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
10、承担本区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本区内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区直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
11、开展本区内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玉东新区公路建设、水路交通发展规划;负责玉东新区公路的建设与地方公路养护;负责玉东新区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的管理;负责玉东新区水上交通的行业管理及航运航道的安全管理;负责对玉东新区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玉东新区、管委和玉林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完成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为玉林市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成部门,内设综合科、工信科、园区办、道路交通科、安全生产科五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现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501.37万元,同比减少22450.03万元,减少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93.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0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50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1.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9%,同比增加1.27万元,增长 1.59%;项目支出340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1%,同比减少22470.3万元,减少86.86 %。
1、基本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6.7%。
行政单位医疗3.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3万元,住房公积金5.7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
2、项目支出预算
(1)土地开发支出预算208万元;
(2)行政运行预算13万元;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53万元;
(4)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预算262.93万元;
(5)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预算35万元;
(6)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预算2800万元;
(7)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支出预算286.97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9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7万元, 项目支出3192.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7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3万元,全部是专项业务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53万元;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预算262.93万元;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预算35万元;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预算2800万元;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支出预算286.97万元
无事业运行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0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3.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5.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 0万元减少 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公务用车编制数 0辆,实有车辆总数0 辆,2017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 0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58.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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