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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13 09:0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     作者:玉林市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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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玉林市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开拓性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办市直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调查、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

3.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全市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有关项目招商的工作;负责办理、指导和协调全市赴国(境)外举办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

4.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玉林市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的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牵头负责市组织的国外、国内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5.根据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建立横向经济技术联系网络,传递信息,组织协调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经济技术协作,开展国内招商引资。

7.负责建立和管理“玉林投资指南网”,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数据储备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招商的前期工作,实现与“自治区投资指南网”联网;指导全市招商促进机构联网、与国家及境外主要投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促进机构实现联网,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开展网络招商;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招商引资宣传工作;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掌握国际、国内资本流向,综合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向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8.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省际间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及其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外省市驻玉办事机构、我市驻外省市及境外办事机构信息联络、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方面的业务联络工作;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外省(区)市到我市和我市企业到外省(区)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核、备案管理工作。

9.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工作及组织实施。

10.承办上级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局共有直属单位1,行政单位是招商促进局,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科和项目科2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是机关行政单位,其中分为综合科和项目科2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借调事业编1人,聘用人员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招商局).xlsx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53.12万元,同比减少1.36万元,减少0.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12万元,同比减少1.36万元,减少0.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5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36万元,减少0.9%;项目支出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同比减少7万元,降低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同比减少0.34万元,下降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同比增加1.69万元,增长81.64%。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3.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同比增加0.94万元,增长30%。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1.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同比减少3.37万元,减少1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同比增加0.74万元,增长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同比增加4.48万元,增长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同比增加0.84万元,增长1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同比减少7万元,降低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1万元, 项目支出122.0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1.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招商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服务19.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3.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东新区招商局公务用车编制数 0辆,实有车辆总数 0 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  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分散采购预算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153.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招商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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