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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13 09:0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作者:玉林市玉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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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党群工作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协助玉东新区工委抓好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 

2.负责干部、人事工作。

3.负责玉东新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 

5.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6.承担玉东新区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共设:办公室、干部科、党建综合科、宣传科、网络信息科五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聘用人员11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党群工作部).xlsx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 1014.95  万元,同比增加  604.77万元,增长 147.44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14.95 万元,同比增加  604.77万元,增长 147.44 %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其他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其他结转  0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 1014.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8.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76 %,同比增加 31.54  万元,增长66.85  %;项目支出  936.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2.24 %,同比增加573.23  万元,增长157.91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 997.0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8.24 %,同比增加 594.74 万元,增长147.83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3.6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36%,同比增加 0.03 万元,增长 0.83 %。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 2.1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21 %,

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1  %,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 %。 

   5)群众文化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9  %,今年新增科目支出,故无同比数值。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78.7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6 %,同比增加 31.54 万元,增长 66.8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51.8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5.87%,同比增加11.23 万元,增长27.6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4.7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31.40%,同比增加 20.33 万元,增长463.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73 %,同比减少0.01  万元,减少 0.46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936.2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24  %,同比增长  573.23万元,增长157.91 %。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936.23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0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014.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8.72 万元, 项目支出  936.2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  66.47万元,全部是基本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7.47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关工委业务、干部档案管理等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5.8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宣传工作经费支出、创建文明城市经费支出等。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434.77万元,全部是基本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3.34万元,主要用于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01.4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公务接待、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宣传、远程教育工作等项目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2.1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3.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2.1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 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42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4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4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  1.5 万元减少  0.08 万元,同比下降 5.3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 1.42  万元,同比减少0.08  万元,下降 5.33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 0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0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197万元,同比增加 139.5 万元,增长 242.61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 19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10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97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97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 66.47  万元,全部是基本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7.47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关工委业务、干部档案管理等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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