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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2025-04-18 17:5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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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东审批民发20251

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

关于做好 2024民办教育机构

年检工作的通知

玉东新区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我局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均需接受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中小学、幼儿园: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的情况。

(二)建立党组织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执行党的组织

生活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工

作落实情况。

(三)优化环境、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四)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五)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及为教职工购买养老保险等情况。

(六)安防建设、消防检查、房屋结构性安全鉴定、各项安

全稳定等情况。

(七)办学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的持证情况。

(八)保教工作开展情况。

(九)财务管理状况,收入支出情况和现金流动情况。

(十)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奖励、处罚情况。

三、年检程序

(一)第一阶段20254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自检。

(二)第二阶段:2025年5各民办教育机构提交年检材料(根据附件要求提供PDF版的相应佐证材料到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无差别受理窗口),玉东新区联合核验组(由区行政审批局及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相关人员组成)各民办教育机构实地核查。

(三)第三阶段:20256月,向社会公布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

四、年检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一票否决,不能通过年度检查。

(一)学校有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如:办学严重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乱收费、使用非法出版物等;

(二)不能按规定办学且存在办学经费危机;举办者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跨学年收取学费、收费不公示、违规收取“赞助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超出我区同类公办幼儿园的1.8倍、巧立名目乱收费等”。

(三)违规招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学校领导、教师发生严重违法案件,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六)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的;

(七)“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园长资格证不齐全的;空挂园长资格证、长期不在园办公的”

(八)房屋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

(九)“学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被上级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

(十)未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第三方机构出具《消防设施年度监测报告》)等;

(十一)学校食堂证件照不齐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食品采购不规范、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等。

民办教育机构要认真做好年检自查自纠和总结工作,如实填写各种年检资料,要积极配合玉东新区联合核验组的评估检查工作,限期整改的学校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送玉东新区联合核验组。

年检工作要求

(一)在年检评估过程中,年检结果评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学校(园)总评得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59分(含59分)以下为不合格。民办幼儿园年检合格方可开展新学期招生工作,对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审批部门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民办幼儿园应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并在 2 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所属教育审批部门。年检不合格且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办园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并进行公告。

(二)擅自转让或租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给他人使用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校名、校址的,不予年检。

(三)各民办学校填报年检材料应真实、全面、及时、有效。对年检材料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民办幼儿园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者,应在年检工作开始前申请延期年检并获得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视为未参加年检。

(四)联系电话0775-2673838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环保与社会类审批股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4年度玉东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申报表

2.2024年度玉东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办学基本情况统计表

3.2024年度玉东新区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教职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4.《2024年度玉东新区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

(试行)》

5.《2024年度玉东新区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指标体系

(试行)》                                             

                              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17日

抄送:玉林市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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