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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玉林市玉东新区网站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

2021-02-14 12:0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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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玉东新区政府网站的管理,确保政府网站高效、安全运行,切实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玉东新区政府政务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在线管理的平台和服务公众的桥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我区制定了《玉林市玉东新区网站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对该《办法》进行解读如下:

一、制发该《办法》的背景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以来,摸清家底,初步解决了“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的“四不”问题。2016年来建立了常态化监管机制,每季度开展抽查,政府网站长期以来“散、乱、差”等状况得到改善。

20176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的印发,对政府网站管理体制、内容功能、发展方向、集约化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和标准规范,各地区、各部门可参照本指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范网站域名,严格开办流程,加强监管考核,推进资源集约,实现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今年1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公布2019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的函》,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排名我市排名第6,得分85.61分,获列入自治区2019年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红榜。但是,我区网站在进步的同时,还面临新的要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平台集约化程度低、数据资源共享难、办事服务实用性差、栏目设置五花八门等问题,对网上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和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造成影响。

二、制发该《办法》的主要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17152 号)

三、目标任务

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自治区政策文件的精神,结合玉东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玉东新区政府网站规划建设管理,引领玉东新区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主要目标是将玉东新区政府网站建设成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及时的便民服务平台和正向的舆论引导平台,努力打造服务人民、整体联动、高效运作的网上政府。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政府网站具体定义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政府网站包括区直各部委办局、市级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已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网站以及整合进广西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的网站等各类网站。

(二)健全主管体系,落实部门责任。明确由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主管,同时玉东新区各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并充分依靠和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共同承担和完成好政府网站安全健康运行任务。

(三)落实网站开设规范。明确乡镇、街道不开设政府门户网站,已有的乡镇、街道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明确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如无上级文件指示,原则上不单独开设专项网站;明确严格规范政府网站名称。

(四)落实信息的收集与发布责任。明确了政府网站信息的搜集、提供部门;明确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

(五)推进信息管理规范。明确网站内容以政府工作信息为主;明确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明确网站管理账号、密码、秘钥等设备管理;明确网站遭遇突发情况的应急流程。

(六)落实监督和保障措施。明确了网站管理部门监督、指导责任。

(七)附则

特此说明。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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