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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5月10日至5月29日进驻玉林市开展督察。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反映。电子邮箱为ztjjz@sthjt.gxzf.gov.cn;信箱地址为: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530028。
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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