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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财务和资产管理部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财务和资产管理部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高新区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高新区的财政管理、财政预算、决算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拟定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
3.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高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市各金融机构和税务机构;拟定高新区财政税收计划和财政增收计划,制定和建立财政增收激励管理机制。
4.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审核新区投融资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拟定高新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制定和建立激励管理机制,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融资策划和资产整合包装,提出投融资方案;组织高新区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负责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协调。
5.做好高新区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确定高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
6.组织管理防范化解高新区管委政府债务风险工作。
7.负责联系上级审计部门做好高新区内部审计、项目审计等工作。
8.完成高新区工委管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高新区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财务和资产管理部本级。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国库支付中心。部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非税收入服务中心。机关本级内设一共6个职能科室。
玉林高新区财务和资产管理部人员编制总数为2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控制数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8人,事业在职8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高新区财务和资产管理部机关本级。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1人。
2.玉林市玉东新区国库支付中心。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财政供养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人员7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1人。
3.玉林市玉东新区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控制数2人。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739.13万元,总支出739.1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03.74万元,下降27.98%,主要原因是税收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03.74万元,下降27.98%,主要原因是财力有限,压减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739.13万元,同比减少403.74万元,下降27.98%。其中:
739.13万元,同比减少403.74万元,下降27.98%。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739.13万元,同比减少403.74万元,下降27.98%。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34.65万元,同比减少4.45万元,减少0.43%。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人员,财力有限,压减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404.48万元,同比减少75.02万元,下降15.65%。主要原因是2026年财力有限,压减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6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4.65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4.45万元,减少0.43%,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人员,财力有限,压减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组织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统筹财政资金,全力支持经济发展;惠民生补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激发财政发展活力;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个,预算资金404.48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玉林高新区财务和资产管理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10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桂惠贷贴息,预算资金190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惠及企业。设1条数量指标:贴息金融机构(≥5家);设1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性(=100%);设1条时效指标:贴息拨付时间(=2026年);设1条成本指标:资金使用率(≥8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减轻企业融资负担(有效);设1条满意度指标:投放金融机构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财务业务经费,预算资金214.48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玉林高新区财务和资产管理部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玉林高新区财务和资产管理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