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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玉东新区的建设规划负责玉东新区征地工作。调查拟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
2、负责宣传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送征地拆迁相关文书(公告、公示、通知),传达上级决策,征询群众意见,组织群众配合征地工作。
3、负责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并组织被征收者核对确认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支付相关征地补偿费用。
4、负责动员征收对象清理搬迁,移交被征土地。
5、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本辖区征收土地相关信访事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本级内设综合股、政策法规股、征地业务股、规划工程股、财务股、档案股共六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0536.82万元,总支出10536.8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725.16 万元,减少14.07%。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10536.82万元,同比减少1725.16万元,降低14.0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82万元,同比减少1.16万元,降低0.4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96万元,同比减少1604万元,降低13.4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10536.82万元,同比减少1725.16万元,降低14.07%。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40.82万元,同比减少1.16万元,降低0.48%。
项目支出预算10296万元,同比减少1724万元,降低14.34%。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296万元,同比减少1724万元,下降14.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征地拆迁项目减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同口径比,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 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开支。
(四)培训费2025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我部门2025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50.13万元,较上年减少16.64 万元,减少24.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降低公务成本控制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5.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3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5个,预算资金1029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征地拆迁补偿费 |
1000 |
通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实现拆迁房屋≥40户,特殊青苗补偿≥500户,迁坟≥300穴的目标。 |
|
南玉高铁玉林段玉东新区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经费 |
61 |
铁硼加固≤6414平方米,铁皮围挡加固≤600平方米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