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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新区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方面工作。负责新区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的协调管理、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及其各项责任制落实的督查;依法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私人诊所;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的联系协调管理;负责军官转业安置、士兵退伍安置等退役军人事务的管理服务等;负责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做好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等工作;负责高龄老年人工作的协调管理。完成新区工委管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是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卫生计生股、民政和残联股、退役军人事务股共4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总收入6755.35万元,同比增加1256.5万元,增长22.8%。2025年总支出6755.35万元,同比增加1256.5万元,增长22.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6755.35万元,同比增加1256.5万元,增长22.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9.28万元,同比增加1852.98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减少4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转收入3038.07万元,同比减少570.73万元,降低15.8%。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6755.35万元,同比增加1256.5万元,增长22.8%。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90.13万元,同比减少3.34万元,下降3.6%。
项目支出预算3599.15万元,同比减少1806.48万元,下降33.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6755.35万元,同比增加1256.5万元,增长22.8%。2025年财政拨款总支出6755.35万元,同比增加1256.5万元,增长22.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9.28万元,同比增加1852.98万元,增长100%。其中:
功能分类科目一(类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9.1万元,同比增加335.55万元,增长27.2%。
功能分类科目二(类级):卫生健康支出2113.65万元,同比增加1517.24万元,增长254%。
功能分类科目三(类级):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2.7%。
功能分类科目四(类级):其他支出28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下降4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13万元,同比减少3.34万元,下降3.6%。其中:
经济分类科目一(款级)基本工资支出21.23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1.34万元,增长6.7%。
经济分类科目二(款级)津贴补贴支出12.11万元,与2024年持平。
经济分类科目三(款级)奖金14.99万元,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0.7%。
经济分类科目四(款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9万元,同比增加0.23万元,增长2.7%。
经济分类科目五(款级)职业年金缴费4.35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2.8%。
经济分类科目六(款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2万元,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2.8%。
经济分类科目七(款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1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增长2.55%。
经济分类科目八(款级)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44%。
经济分类科目九(款级)住房公积金6.52万元,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2.6%。
经济分类科目十(款级)办公费6.6万元,同比减少0.78万元,下降9.5%。
经济分类科目十一(款级)邮电费0.62万元,同比减少0.63万元,下降50%。
经济分类科目十二(款级)差旅费1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83%。
经济分类科目十三(款级)维修(护)费1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100%。
经济分类科目十四(款级)工会经费1.46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3.3%。
经济分类科目十五(款级)其他交通费用3.6万元,与2024年持平。
经济分类科目十六(款级)退休费1.45万元,同比增加0.26万元,增长21.8%。
经济分类科目十七(款级)医疗费补助0.01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4.会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5.培训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8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我部门/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9)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5.46)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8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玉东本级财政补助,预算资金309.51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目标1:巩固参保率。目标2: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目标3:实现基金收支平衡。设1条数量指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88430人);设1条质量指标:补助到位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设1条成本指标:预算超支率(≤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健全(有效促进);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减轻参保人员家庭医疗支出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设1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115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救助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确保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设1条数量指标:救助对象数量,应补尽补;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预算超支率(≤0%);社会效益指标: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设1条满意度指标: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对象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