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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综治和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2023-03-16 20:34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综治和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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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单位收支总表

七、单位收入总表

八、单位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有关政法、司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事项,牵头组织对新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负责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公开接访活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拟订新区有关政法、司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工作的相关制度,负责新区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或承办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新区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新区重大决策预案的先行论证和政策法律把关;负责推进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新区行政复议工作。完成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在编人员4人,聘用人员5人,共设立4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信访股、政法股、法规股,均为财政供养人员。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单位收支总表

七、单位收入总表

八、单位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表一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表三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表四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表五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表六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情况。

表七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八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41.65万元,同比减少160.1万元,减少4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1.65万元,同比减少160.1万元,降低45%。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其他公共安全科目支出预算319.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同比减少166.29万元,下降46%。

  (二)社保科目支出预算1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同比增加3.34万元,增长73%。

  (三)医保科目支出预算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

同比增加0.96万元,增长72%。

(四)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预算5.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同比增加2.07万元,增长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同比增加7.19万元,增长77%。

 项目支出预算319.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同比减少160.10万元,减少3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局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资金预算。

六、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41.65万元,同比减少160.1万元,减少45%。

主要是由于:根据市委政法委要求,2020年我区拟积极推进公共监控视频联网(二期)项目,但由于顶层设计有较大改动,最终未能开工建设。因项目涵盖范围广,预算占比较大,为避免预算资金安排失衡,经玉东新区工委、管委讨论决定,暂批复我局项目工程的一半资金预算,故我局2022年、2023年预算差距较大。

七、单位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92.98万元,同比减少407.36万元,减少45%。主要是由于:根据市委政法委要求,2020年我区拟积极推进公共监控视频联网(二期)项目,但由于顶层设计有较大改动,最终未能开工建设。因项目涵盖范围广,预算占比较大,为避免预算资金安排失衡,经玉东新区工委、管委讨论决定,暂批复我局项目工程的一半资金预算,故我局2020年、2021年预算差距较大。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党的二十大已结束,我区信访保障安全压力有所减缓。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为全国信访信息系统;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为广西综合治理信息系统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单位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通过各项宣传工作及涉稳信息走访排查,做到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事件、无群体性突发事件、无暴力恐怖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赴邕进京上访等现象发生,实现零非访,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绩效目标为:根据玉林市委政法委《转发〈关于玉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的建设工作,我区自筹资金建设我区视频监控联网平台,主要建设县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村、镇、县三级安全防护和态势感知体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