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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2023-03-16 15:31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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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七、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八、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玉东新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玉东新区新农村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协调、督促各项规划的落实;组织拟定玉东新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本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负责本区的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本区涉农国有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本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本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承担本区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组织提出本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本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本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组织提出本区新农村建设的综合项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规划方案,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5、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建议,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6、组织指导本区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本区农产品品牌,搭建市场信息平台;负责开展本区的农业区域经济合作。

7、参与编制、修订本区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

8、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有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农业生产股、林业股、水利股、乡村振兴股共5个职能科室。

人员构成情况: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人。具体情况如下: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人。

紫胶场事业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8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七、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八、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4262.34万元,同比增加1366.25万元,增长47%。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4262.34万元,同比增加1366.25  万元,增长4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7.34万元,同比增加111.25万元,增长12.4%。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0.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8%,同比增加3.84万元,增长18.29%。

  (二)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2%,同比增加2.05万元,增长19.82%。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4%,同比增加1.93万元,增长22.52%。

(四)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42.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63%,同比减少19.59万元,下降2.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36%,同比增加27.63万元,增长20.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5.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6%,同比增加28.52万元,增长26.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73%,同比减少0.88万元,下降2.92%。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培训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23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23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4262.34万元,同比减少1038.87万元,下降26.4%,主要是由于: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减少。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2896.09万元,同比减少1038.87万元,下降26.4%,主要是由于: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减少。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2896.09万元,同比增加1366.25万元,增长47%。主要是由于: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支出4262.34万元,同比增加1366.25  万元,增长47%。主要是由于: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03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9.82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 一类是预算做在“特定目标类”的项目, 二类是预算做在“其他运转类”的大于或等于200万元的项目 )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2.48万元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1.江河湖库生态治理项目(规划、编制、立项):对我区流域面积50㎞2以下的河流以及7座小(二)型水库,人畜饮水(公益性)、泵站、渠道、水闸等涉水工程划定管理范围,并设立界桩,公示牌等。进一步提升我区南流江支流、七座水库周边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2.区河长办工作经费:各类宣传方式、动员各单位组织活动,主要围绕河长培训及巡河活动开展好工作。

3.农用地安全利用经费: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13号)文件要求,耕地安全利用率必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同时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是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

4.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玉容公路茂林桥--马鞍山段):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排涝,通过建设南流江玉容公路茂林桥一马鞍山段防洪堤,使规划城区免受洪水及内涝灾害威胁。工程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治理河道长度6.7公里,新建防洪堤总长为10.626公里,新建护岸总长为1.79公里,设置防洪排涝闸10座、沿堤建设灌溉涵(管)、上下堤连接道路、步级等附属建筑物。

5.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做好“春节”“清明节”“三月三”“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森林防火宣传,聘请临时护林员,开劈防火带,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

6.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水旱灾害防御培训2次,水库道路维修养护7次,保障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

7.玉东新区2022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展以奖代补项目拨付、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务工就业补助、教育补贴发放、贫困户技能培训等工作,增强了脱贫户增收渠道,就业渠道。通过产业扶贫项目产生分红收益,实现贫困户产业全覆盖;通过短期技能培训,实现应学尽学,给贫困户提供并创造学习机会,提高素质,提高能力。通过以奖代补项目的发展,提高脱贫户经济收入;通过短期技能培训,实现应学尽学,给脱贫户提供并创造学习机会,提高素质,提高能力。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东新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