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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新区的城市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2、承担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3、承担房地产市场管理、乡村建设与管理。
4、协调开展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后续维护工作。
5、负责新区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
6、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协调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局属行政单位。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城乡规划股、安置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共5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局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工勤在职1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聘用)在职实有人数7人。二层机构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为3人。
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局本级。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6人,工勤编制在职1人。编外(聘用)在职实有人数4人。
2、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事业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三、本次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826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0.24万元,政府性基金5615万元。同比增加380.38万元,增长4.8%。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七、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八、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8265.24万元,同比增加380.38万元,增长4.8%。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8265.24万元,同比增加380.38 万元,增长4.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0.24万元,同比增加826.38万元,增长45.3 %。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 2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28%,同比增加 0.19万元,增长 0.84%。
(二)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3%,同比增加 0.23万元,增长 2.13%。
(三)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89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3.41%,同比增加 5415.35 万元,增长 366.2%。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1325.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同比增加1025.75万元,增长341.92%。
(五)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4%,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38.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67%,同比减少66.31万元,降低92.1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05.94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6.63%,同比减少67.1 万元,降低38.78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32.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3.37%,同比增加0.79万元,增长2.5%。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 0 万元减少 0 万元,同比下降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0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局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22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0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5615万元,同比减少446万元,减少7.36 %,主要原因是:减少新项目建设。
六、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 8265.24万元,同比增加380.38万元,增长4.82%,主要是由于:增加建设项目进度支出,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增加。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 8265.24万元,同比增加380.38 万元,增长4.82%,主要是由于:增加建设项目进度支出,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增加。
七、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 8265.24万元,同比增加380.38万元,增长4.82%,主要是由于:增加建设项目进度支出,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增加。
八、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8265.24万元,同比增加380.38万元,增长4.82%,主要是由于:增加建设项目进度支出,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31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0.79万元,增加2.5 %,主要原因是申报的项目类别调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615万元,同比减少446万元,减少7.36%。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56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2511.99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6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2辆电瓶车用于日常巡查建筑工地以及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 “特定目标类”的预算项目和 “其他运转类”大于或等于200万元的预算项目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年内完成资金拨付率达100%,按指标完成建设,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组织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统筹财政资金,全力支持经济发展;惠民生补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激发财政发展活力;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项目绩效目标为: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任务有9个项目,涉及预算拨款4460.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3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50万元,军分区打靶场异地重建项目45万元,玉东新区九岭路(秀水路至金榜路段)10万元,玉东新区九岭路(秀水路至西秀路段)10万元;其他运营类项目:玉东新区茂林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污处理站、下桥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污处理站运行管理费120万元,契税补贴1325.75万元,陂石棚户区改造项目2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220KV冠望线迁移改造工程500万元,玉东新区“两高两道”沿线房屋风貌改造工程4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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