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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玉东新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道路及路灯,园林绿化管理的工作;对玉东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户进行检查,督察和指导,负责对玉东新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检查管理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反映城市环境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承办玉东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共有直属单位0个。
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市政股、环卫股、园林股、路灯股共5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管理中心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事业在职实有人数13人,编外人员73人,一线工人560人。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5236.52万元,同比减少3073.07万元,降低36.59%。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5236.52万元,同比减少3073.07万元,降低36.5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1.71万元,同比减少1496.98万元,降低24.15%。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57%,同比减少0.61万元,降低8.53%。
(三)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7%,同比减少0.61万元,降低4.53%。
(四)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64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8.88%,同比减少1493.01万元,降低24.31%。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8%,同比减少0.88万元,降低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56%,同比减少5737.46万元,降低95.4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6.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同比减少337万元,降低66.9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9%,同比增减少5400.45万元,降低98.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此项经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31辆,2022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0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34.8万元,同比减少1666.1万元,降低7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城市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5236.52万元,同比减少3073.07万元,降低36.59%,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部门预算收入。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5236.52万元,同比减少3073.07万元,降低36.59%,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部门预算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5236.52万元,同比减少3073.07万元,降低36.59%,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部门预算收入。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5236.52万元,同比减少3073.07万元,降低36.59%,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部门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故无此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257.96万元,降低225796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其他用车0辆,车辆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如日常洒水保洁、绿化打药、高空作业、市政设施巡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列在特定目标类的项目,和列在其他运转类中大于或等于200万元的项目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5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34.8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1、)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玉东新区的环境卫生,提高玉东新区的环卫管理水平
(2、)维持本单位所管理的绿化植被能够保持良好的生长,节庆期间利用盆花造型为玉东新区营造节庆氛围,提高玉东新区的园林绿化环境水平,为市民提供优美的居住环境。
(3、)保证四大公园的安保工作与公共设施的完备,以服务市民为宗旨,为市民提供一个设施完善并且环境优美的日常休闲场所。
(4、)完善玉东新区的市政设施,保证现有市政设施比如路灯设施、道路设施、电缆等的完好无损,使玉东新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电费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按时按量缴纳玉东新区各路段的路灯与办公地点日常照明所需电费,确保路灯日常照明工作正常进行。
一线工人人员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及时为一线工人发放工资及购买社保,确保玉东新区及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市政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用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按时维修本单位负责维护的市政设施,及时支付维护费用,以确保玉东新区各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市容保洁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做好玉东新区市容保洁的正常工作,及时支付各项相关费用,确保玉东新区各片区的环境卫生。
新建公厕费用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在玉东辖区内新建2座公厕,完善辖区内基础设施,便利居民生活。
玉东新区翠环东路、自强路市政照明电缆铺设改造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完善翠环东路、自强路的市政照明电缆铺设,便利居民生活。
玉东大道南面(双拥路口至石牛路口段)街头绿地灯光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完善玉东大道南面(双拥路口至石牛路口段)街头绿地灯光亮化,便利居民生活。
玉林市玉东新区湿地公园4标公厕改造工程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改造湿地公园4标公厕1座,完善辖区内基础设施,便利居民生活。
采购玉东新区市政设施配件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完善玉东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采购市政设施配件,便利居民生活。
玉东新区秀水路人民东路交叉路口管道修缮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修缮秀水路人民东路交叉路口管道,便利居民生活。
湿地公园1到4标木质护栏维修更新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维修更新湿地公园1到4标木质护栏,便利居民生活。
文体北路南面(玉东大道至皇庭世家段)行道树灯光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为对文体北路南面(玉东大道至皇庭世家段)行道树灯光进行亮化提升,便利居民生活。
江滨路东延长线二环路口至园博园段市政照明铺设安装电缆工程的绩效目标为:对江滨路东延长线二环路口至园博园段进行市政照明铺设安装电缆,便利居民生活。
龟山公园上山车道安装照明灯具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在龟山公园上山车道安装照明灯具,便利居民生活。
二环东路至胜利路口污水管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对二环东路至胜利路口污水管进行修缮改造,便利居民生活。
龟山公园管理用房扩建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对经开区泉塘村吕铭养鸡场进行绿化移植,便利居民生活。
经开区泉塘村吕铭养鸡场绿化移植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龟山公园管理用房进行扩建,有利于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湿地公园1到3标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对湿地公园1到3标进行亮化提升,便利居民生活。
市政广场楼体外墙灯光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对市政广场楼体外墙灯光进行亮化提升,便利居民生活。
湿地公园6标(育辉高中段)路灯安装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对湿地公园6标(育辉高中段)安装路灯,便利居民生活。
祥和路、勤政路、石牛路安装路灯工程质保金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祥和路、勤政路、石牛路安装路灯,便利居民生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东新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玉东新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东新区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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