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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1-07-15 14:5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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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新区行政审批、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新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玉东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章制度,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统筹新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负责统筹推进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级有关部门的授权行使相关行政审批权限;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负责新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负责对进驻新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牵头推广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协调管理,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管;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新区工委管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为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管理的相当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于201512月起与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下设5个科室,即综合科、服务与监督管理科、规划与市政类审批科、建设与经济类审批科、环保与社会类审批科,将原来分散在经发、规建、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行政职权事项归总到审批局统一办理。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借调其他单位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12.8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12.8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其他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8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9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2%,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3%,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5%,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1%,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88%,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39%,同比增加0万元,减少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9%,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0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20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0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玉东新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下降0%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12.8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由于:由于人员薪资增加、各项审批业务量增加等原因。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12.8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由于:由于人员薪资增加、各项审批业务量增加等原因。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12.8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由于:由于各项业务量增加等原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12.8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由于:由于各项业务量增加等原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82)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各项业务量增加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78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相关工作体系、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做好管委会各部门受理市级部门委托的相关行政审批权,负责市直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平台综合功能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各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和推动工作及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行政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

项目绩效目标为:2021年部门预算有1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有1个项目拨款160万元。其中:

1、玉东新区投资项目委托评审中介机构有关评审费16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