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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协调两岸专家学者开展农业合作研究和交流,定期举办两岸农业高新技术合作论坛。
2.组织两岸农业人才培训和技术交流,开展两岸农业、科技、经济合作。
3.引进、示范、推广中国台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
4.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申报研究项目和进行研究。
5.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五彩田园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修编,负责示范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五彩田园示范区的土地开发、土地流转工作。
8.负责五彩田园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招商接待、联络、洽谈、跟踪和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和上报。
9.负责五彩田园示范区的旅游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发展市场调研、营销策划、项目推广、市场运营、统一协调管理工作。
10.负责五彩田园示范区的社会治安管理、生态乡村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玉林市水月岩风景区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关于风景名胜保护管理与开发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负责景区日常事务的管理、旅游有关数据统计、节庆活动管理;负责景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旅游秩序、景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保护和管理景区资源;负责景区安全管理、游客行为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景区旅游投诉;负责对景区旅游经营者、景点导游人员和景点管理人员的管理;负责处理与景区有关部门(村)关系,做好协调和调处纠纷、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院下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院下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水月岩风景区服务中心。
玉林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本级内设办公室、人才科技引进部、项目研究推广部、规划建设部、招商旅游发展服务部共5个职能科室。
玉林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人员编制总数为29人,其中参公编制27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4人,其中参公在职21人,工勤在职1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0人。
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本级。参公编制27人,工勤编制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其中参公编制在职人员21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0人。
2.玉林市水月岩风景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含玉林市水月岩风景区服务中心)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695.37万元,同比减少10.2万元,下降0.6%。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695.37万元,同比减少10.2万元,下降0.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5.37万元,同比减少140.2万元,下降8.22%。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9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69%,同比增加9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同比减少1.47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9%,同比增加1.28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农林水支出预算513.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8%,同比减少1089.04万元,下降67.96%。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
(五)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1%,同比减少0.97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64%,同比减少642.45万元,下降58.7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3.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75%,同比减少635.06万元,下降62.95%。主要原因是五彩田园保安保洁人员工资预算从其他项目列支。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4.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59%,同比减少7.9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定额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64%,同比增加0.47万元,增长19.34%,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退休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三公”经费中有增减变动的是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主要的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万元,比2020年初预算4.3万元减少0.8万元,同比下降1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2.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16.67%,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1人次。 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33.33%,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按照有关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玉林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2020年无公务用车费用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0万元,同比增加1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1695.37万元,同比减少10.2万元,下降0.6%,主要是由于:项目调整。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695.37万元,同比减少10.2万元,下降0.6%,主要是由于:项目调整。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1695.37万元,同比减少10.2万元,下降0.6%,主要是由于:项目调整。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695.37万元,同比减少10.2万元,下降0.6%,主要是由于:项目调整。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93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7.9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定额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38.15万元,同比增加331.67万元,增长108.22%。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63%;分散采购预算634.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9.37%。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558.1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58.1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五彩田园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管护、环境卫生整治;打击“两违”及抢种行为,遏制“两违”蔓延,维护园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秩序及园区安全稳定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为:玉林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2021年部门预算有4个50万元以上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0万元,其中:五彩田园物业管理费900万元,五彩田园执法、安全工作经费99.86万元,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蓁蓁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果蔬加工中心冷库及净化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50万元,五彩田园园区道路维修8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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