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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玉东新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2019-02-28 11:0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作者: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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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负责新区的财政预算、决算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拟定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

2.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市各金融机构和税务机构。

3.负责新区财政和财务审计等工作;规范管理和指导新区内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新区财政管理;拟定新区财政税收计划和财政增收计划,制定和建立财政增收激励管理机制。

4.协调新区各方面利益关系。

5.承办玉东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财政局本级。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国库支付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非税局。机关本级内设一共7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4人,其中行政编制3 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编制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事业在职8人,工勤在职2人。聘用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1人。聘用在职实有人数15人。

2.玉林市玉东新区国库支付中心。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财政供养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1人。

3.玉林市玉东新区非税局。事业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

三、本次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2019年玉东新区部门预算公开表(财政局).xls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00.11万元,同比增加60.61万元,增长11.24 %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00.11万元,同比增加60.61万元,增长11.24 %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 .11万元,同比增加 60.61 万元,增加 11.24 %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 555.4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2.55 %,同比增加 62.05万元,增长12.28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3.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96%,同比增加 2.15万元,增长 9.95 %。

  (三)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56 %,同比下降 2.86万元,下降23.44 %。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10.1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 %,同比下降2.02万元,下降1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55.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5.73%,同比增加 43.72万元,增长 20.6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92.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5.45%,同比增加 19.14万元,增长11.04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62.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54 %,同比增加 24.67万元,增加65.02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01%,同比下降0.1 万元,下降76.92%。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 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0 万元减少 0万元,同比下降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公务用车编制数 0 辆,实有车辆总数 0 辆,2019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 2 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600.11 万元,同比增加 60.61 万元,增加 11.24%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增加。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600.11 万元,同比增加 60.61 万元,增加 11.24%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增加。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 600.11万元,同比减少 60.61 万元,降低 11.24 %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600.11 万元,同比减少 60.61 万元,降低 11.24 %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00.11 )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60.61)万元,增长( 11.2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 245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9.52%。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5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13.04%;分散采购预算 2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1.62%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245 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4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0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组织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统筹财政资金,全力支持经济发展;惠民生补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激发财政发展活力;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项目绩效目标为: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有一个50万以上(含50万)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对政府投资评审业务费2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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