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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新区的城市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2、承担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3、承担房地产市场管理、乡村建设与管理。
4、协调开展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后续维护工作。
5、负责新区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
6、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协调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属行政单位。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科、规划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管理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屋征收补偿科共7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3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聘用)在职实有人数5人。编外借调(聘用)在职实有人数27人。
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本级。行政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人。编外(聘用)在职实有人数5人。 编外借调在职实有人数27人。
2、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事业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三、本次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xlsx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410.15万元,同比增加3388万元,增长331.46%。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4410.15万元,同比增加3388万元,增长331.4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1.15万元,同比增加723万元,增长109.85%。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2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71%,同比增加263.31万元,增长41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5%,同比增加5.25万元,增长66.78%。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33%,同比减少0.19万元,下降3.98%。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32.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76%,同比增加91.95万元,增长9.78%。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5%,同比减少1.32万元,下降28.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1.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38%,同比增加723万元,增长110.0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7.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3%,同比增加37.98万元,增长76.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93.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667%,同比增加685.01万元,增长112.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03%,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66.67%。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9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0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020万元,同比减少620万元,下降17.03%,主要原因是: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减少。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401.1549万元,同比增加3379万元,增长了330.58%,主要是由于: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增加。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401.1549万元,同比增加3379万元,增长了330.58%,主要是由于: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增加。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401.1549万元,同比增加3379万元,增长了330.58%,主要是由于: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401.1549万元,同比增加3379万元,增长了330.58%,主要是由于: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3.69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685.01万元,增长112.54%,,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900万元,同比增加3900万元,增长10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28%;分散采购预算38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8.72%。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285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9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2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组织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统筹财政资金,全力支持经济发展;惠民生补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激发财政发展活力;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项目绩效目标为: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有12个50万元以上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8.0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城市规划技术中心政府购买服务218万元;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1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九岭路(秀水路至金榜路)项目5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大芦留置地及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0万元;茂林镇污水处理厂及茂林镇直排口截污工程运营管理费用12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陂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00万元;乡村振兴----乡土特色试点村建设 300万元;规划编制设计费500万元;玉东新区茂林镇下桥直排品截污整治工程项目6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费300万元;玉东新区南药小镇860.06万元;白蚁防治费1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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