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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2019-02-28 11:0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作者: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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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基本支出

六、项目支出

七、经营支出

八、“三公”经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根据“民生为本、人才为先”发展战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运用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社会保障和人事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调整方案。 

(三)承担区级人事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人事管理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人事管理情况。

(四)负责人事人才管理。编制人事人才计划。

(五)承办玉东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二)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工资福利与保险股、劳动监察和争议仲裁股,编制股共四个职能股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

其中行政机关事业编制3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2019年玉东新区部门预算表格(人劳局).xlsx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99.13万元,同比增加267.14万元,增长53.5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13万元,同比增加267.14万元,增长53.52%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37.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46%,同比增加31.14万元,增长22.7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37.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57%,同比增加15.79万元,增长11.48%。 

  (三)基本医疗保险类科目支出预算220.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4.17%,同比增加220.49万元,增长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8%,同比减少0.28万元,减少7.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76%,同比增加40.36万元,增长34.0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5.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72%,

同比增加18.72万元,增长22.0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8.25%,同比增加21.61万元,增长64.5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3%,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 1万元,同比增加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系统工作组开展调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9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0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0%。公务用车费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99.13万元,同比增加267.14万元,增长53.52  %,主要是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99.13万元,同比增加267.14万元,增长53.52%,主要是由于:社会保障事务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99.13万元,同比增加267.14万元,增长53.52  %,主要是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99.13万元,同比增加267.14万元,增长53.52%,主要是由于:社会保障事务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58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40.36万元,增长34.04%,主要原因是用于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同比增长0.65万元,下降21.67%。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3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绩效目标为:98.19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绩效目标为:216.8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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