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玉东新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部门预算 > 2018年

2018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13 16:19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     作者:市政市容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18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方针政策; 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实施,拟订城市管管理政策,完美城市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各项城市管理政策,提出运用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实施调控的建议。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起草有关玉东新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3、承担玉东新区城市维护建设管理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城市管理法规并组织执行。受玉东新区管委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玉东新区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管理执法情况。组织制订城市规划、绿化、道路、环境卫生等制度。

4、负责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道路、路灯、园林、绿化的管理。参与编制和制定玉东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玉东新区环卫设施拆除等工作;负责玉东新区城市市政市容监管。

5、组织制定玉东新区城市管理有关制度,按规定开展市政市容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玉东新区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玉东新区本级市政市容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绿化卫生管理。 

7.编制玉东新区城市管理制度,制定城市市政市容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负责本区的城市建设、绿化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市容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城市各项绿化维护,参与拟订城市规划管理相关制度。 

8.负责管理和监督城市市政市容管理,参与拟订玉东城市的有关政策,负责城市卫生、绿化、城市规划等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市容的各项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政、市容、路灯、绿化、城市规划,负责城市管理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行政法规等。 

10.拟订城市养护、绿化、城市规划、城市执法等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城市脏、乱风险。管理城市建设。开展美化城市工作。 

11.负责管理城市市政、市容、道路绿化、维护建设等工作,监督和规范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城市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城市维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市政市容工作。 

12.监督检查管理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反映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3.承办玉东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管理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共1个,其中有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财务科、综合科和市政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16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事业在职1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99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53人。 

2.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2,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6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市政市容局).xlsx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4214.92万元,同比增加1043.4万元,增长32.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14.92万元,同比增加1043.4万元,增长32.9%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0万元,下降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421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5%,同比增加170.66万元,增长42.7%;项目支出364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5%,同比增加872.74万元,增长31.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19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5%,同比增加1034.58万元,增长32.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9.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同比增加4.1万元,增长73%。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5.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同比增加2.36万元,增长71.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同比增加2.36万元,增长7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7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5%,同比增加170.66万元,增长42.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2.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6%,同比增加172.18万元,增长44.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同比增加1.78万元,增长2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07%,同比减少3.3万元,降低98.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4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5%,同比增加872.74万元,增长31.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3.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4% 

土地开发支出预算1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4%

  其他资本性支出168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1%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1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18万元, 项目支出2644.7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42.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4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管理相关支出、选拔培养经费支出、办公费支出等。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5.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行政单位保险经费9.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5.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6.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该部分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32.2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其中1356.89万元用于城市维修,绿化养护、市政市容管理、道路工程等支出;175.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大队执法打击两违执法补助、拆除违章建筑等工程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6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其中910万元用于玉北大道景观改造工程;106万元用于玉东大道景观提升工程;50万用于大同路绿化工程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410.99万元,同比增加1410.99万元,增长10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410.9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410.99万元,来源于政府性基金为100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80.9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13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42.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政市容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东新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东新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东新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