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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玉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编制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确定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
3.负责企业项目申请入区的准入把关,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报批以及依法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新区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新区经济运行态势,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动向对新区经济的影响,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经济调控的对策建议;
5.负责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以及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6.综合管理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
7.负责新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8.负责科技发展规划编制、科技申报、科技项目鉴定及验收等工作;
9.负责新区的现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发展规划编制,协调和指导新区农业现代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局机关本级内设政工秘书科、发展改革科、统计综合科共3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2018年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34.44万元,同比增加59.76万元,增长34.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44万元,同比增加59.76万元,增长34.2%。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其他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3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同比增加38.1万元,增长86.8%;项目支出152.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同比增长21.66万元,增长16.6%。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1万元, 项目支出152.4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43.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经济发展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4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为完成各项发改、统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专项统计业务35.9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统计工作方面的支出。
专项普查活动业务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 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4万元减少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同比增加1.8万元,增加10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8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43.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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