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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13 09:0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作者: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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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新区的城市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2、承担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3、承担房地产市场管理、乡村建设与管理。

4、协调开展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后续维护工作。

5、负责新区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

6、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协调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属行政单位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科、规划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管理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屋征收补偿科共7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人员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3人,其中行政在职3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 

2.编外借调在职实有人数27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规建局).xls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022.15万元,同比增加455.22万元,增长80.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8.15万元,同比增加91.22万元,增长16.09%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02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39%,同比增加624.82万元,增长187.46%;项目支出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61%,同比减少169.6万元,降低31.7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02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55.22万元,下降-8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47%,同比增加124.82万元,增长374.5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01%,同比增加2.29万元,增长8.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1.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28%,同比增加97.16万元,增长215.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8.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71%,同比增加25.38万元,增长96.1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53%,同比减少  -330.4万元,降低-61.92%。其中: 

  基本建设支出3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13%。 

  其他支出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7.87%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2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5万元,项目支出86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63.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费8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业务3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九岭南路道路工程总承包、玉林市消费指挥中心门前车道建设方面的支出。

业务5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规划编制、设计业务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事务支出 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  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4.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2万元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2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200%,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38.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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