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小学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国家教育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学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常学校的管理制度,提出运用教育政策实施的建议;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积极办好本镇的学前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扶持民办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区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6.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小学校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7.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组织开展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小学共有属全额事业单位3个。
学校本级内设教务、政教、后勤、工会,共4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小学编制总数为241人,其中:事业编制241人,工勤在职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62人,事业在职262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01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小学本级。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41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01人。
2.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小学。事业编制24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17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41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01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942.66万元,同比增加448.88 万元,增长1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2.66万元,同比增加448.88万元,增长15%。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他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94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7.05 %,同比增加 414.92万元,增长14.75%;项目支出8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5 %,同比增长86.8万元,增长100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150.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06%,同比增加338.41万元,增长 15.7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47.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81%,同比增加 47.18 万元,增长13.57 %。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 23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同比增加34.98万元,增长14.8%。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8.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同比增加25.83万元,增长10.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85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1%,同比增加 458.68万元,增长16.0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42.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1%,同比增加272.87万元,增长11.1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同比增加5.27万元,增长12.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26%,同比减少181.62万元,降低2328.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03%,同比增加86.8万元,增加10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8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4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55.86万元,项目支出86.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事业运行 294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55.86万元,项目支出 8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事务支出 0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日常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 0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 139.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347.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住房公积金 208.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单位(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0 万元减少 0万元,同比下降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 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 局公务用车编制数 0 辆,实有车辆总数 0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分散采购预算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玉林市玉州区茂林第三初级中学不属于行政单位无此项安排。主要用于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东新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