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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2025-09-29 10:15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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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社会事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社会事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新区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方面工作。负责新区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的协调管理、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及其各项责任制落实的督查;依法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私人诊所;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的联系协调管理;负责军官转业安置、士兵退伍安置等退役军人事务的管理服务等;负责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做好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等工作;负责高龄老年人工作的协调管理。完成新区工委管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是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卫生计生股、民政和残联股、退役军人事务股共4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571.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1.51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00.75万元,下降54.6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0.2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0.47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缩减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80.27元,下降97.58%,主要原因是减少玉东人民医院综合业务大楼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其他收入0.0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571.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71.53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00.73万元,下降54.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29.0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业务、退役军人事务、在职在岗和退休人员福利

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9.58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业务、困难群众救助业务本级配套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964.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员工医疗保障、拨付给茂林卫生院的补助、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50.59万元,下降46.85%,主要原因是业务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6.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变动

4.其他支出71.25万元,指行政单位在履行职能、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除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常规支出以外的现金流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80.27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玉东新区人民医院建设使用政府基金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利息未上缴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0.2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0.47万元,下降8.1%。其中:基本支出90.72万元,项目支出2409.53万元。

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62.03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3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业务、残联业务、退役军人事务、在职在岗和退休人员福利其中:1、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36万元;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3万元;3、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1.34万;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16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09万元;4、社会福利:儿童福利49.58万元;老年福利74.43万元;5、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1.9万;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25.91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3.93万元;6、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52.5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63.26万元;7、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7.86万元;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76.8万元;9、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55万元;10、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10.6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14万元;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6.41万元,支出决算为96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员工医疗保障、拨付给茂林卫生院的补助、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其中:行政运行74.05万元;乡镇卫生院0.96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6.9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2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38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20.92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9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5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92.32万元;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1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5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导致支出有点差异。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8%主要差异为工作业务支出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1.2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80.27万元,下降97.5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25万元。

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7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7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业务支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7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社会事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原因是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收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原因是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收入,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安排的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原因是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收入,也没有公务用车运行安排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原因是我局没有公务接待费收入,也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降低1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9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890.304万元,执行数2571.49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已完成年度工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39个,项目支出总额2480.7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9个,本级项目支出2480.7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454.2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9%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6.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67%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1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进度缓慢;二是资金到位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希望财政资金及时下达;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并拨付资金。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玉东本级财政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2.318万元,执行数为292.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时一年分两次拨付;二是通过本级资金拨付,减轻参保人员家庭医疗支出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自评没发现问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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