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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根据玉东新区的建设规划负责玉东新区征地工作。调查拟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
2、负责宣传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送征地拆迁相关文书(公告、公示、通知),传达上级决策,征询群众意见,组织群众配合征地工作。
3、负责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并组织被征收者核对确认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支付相关征地补偿费用。
4、负责动员当事人清理搬迁,移交土地,保障项目用地。
5、负责接待、处理本辖区群众征地拆迁问题来访、信访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政策法规股、征地业务股、规划工程股、财务股、档案股共六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587.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87.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30.78万元,下降48.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02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5.23万元,下降19.43%,主要原因是节约运行维护成本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8.7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75.56元,下降50.12%,主要原因是辖区内征地拆迁项目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预算与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预算与支出。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预算与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587.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87.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30.78万元,下降48.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万元,增加11.38 %,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社保费缴纳基数比2023年社保费缴纳基数上升。
2.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加8.13%,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社保费缴纳基数比2023年社保费缴纳基数上升。
3.城乡社区支出3358.76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项目补偿款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75.56万元,下降50.12%,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项目支出的减少。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1.28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0.39万元,下降26.07%,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14.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2万元,增加8.57%,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比2023年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上升。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0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5.23万元,下降19.43%。其中:基本支出208.19万元,项目支出20.83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8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8%。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份的职工社保费未缴纳。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份的职工社保费未缴纳。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年初预算为179.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9%。主要原因是节约运行维护成本等。
(四)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4%。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份的职工公积金未缴纳。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份职工社保保障未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5%。主要原因是节约运行维护成本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358.7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75.56万元,下降50.1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58.76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2%。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开支。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开支。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事务中心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34万元,降低37.9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16元,降低52.1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预算执行率49.18%,自评得分93.3分,评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绩效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3259.6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9个,本级项目支出3259.6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0.4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1万元,执行数为 0.02万元,完成预算的 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有关政策、按月缴纳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二是保障了在编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计算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准确计算各项目预算。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征地拆迁补偿项目”等9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7个项目为1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7.78 %; 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11.11%;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绩效设置不合理;二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结果约束性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学习提升设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合法性、规范性;二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