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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城市管理监督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道路、路灯、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和制定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负责对新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评;提出新区道路、广场等公共空间环境的美化管理意见;负责新区景容、物貌、沿街门面和临街建(构)筑物容貌以及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临街建筑物装饰灯光的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环卫设施拆除的许可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已建成的城市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新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新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公路发展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完成新区工委管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内设综合股、法规股、交通运输股、市政市容股、财务股共5个股室;其中在编人员2人,聘用人员3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66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9.9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27.07万元,下降78.6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2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14.58万元,下降483.01%,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7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7.5万元,增加16.1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支出。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69.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9.9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27.07万元,下降78.6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以及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编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77万元,下降254.51%,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645.6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4.97万元,增长73.5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预算减少。
5.交通运输支出(类)12.3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3.22万元,下降349.3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3.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2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5.58万元,下降33.36%。其中:基本支出134.24万元,项目支出422万元。
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6.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62万元,支出决算为6.20万元,预算完成率93.65%。主要反映我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1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预算完成率93.65%,主要用于支付在编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预算完成率93.66%,主要用于缴纳在编职业年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预算完成率83.38%,主要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预算完成率93.62%,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保缴纳。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预算完成率65.45%,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公务员医疗补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预算完成率60%,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工伤保险。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4.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1万元,预算完成率29.06%,主要反映本单位的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1.12万元,支出决算为78.39万元,预算完成率64.72%,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预算完成率4.66%,主要用于执法维护等日常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完成率0%。
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万元,预算完成率18.23%,主要用于道路污水管网维护等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9万,决算支出为12.37万元,预算完成率6.54%,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管养等费用。
1. 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养护(项)年初预算为189万元,决算支出为12.37万元,预算完成率6.54%,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管养等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万元,预算完成率93.65%,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万元,预算完成率93.65%,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6.5万元,年初预算为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55万元,年初预算为9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3%。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42.7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7.5万元,增加16.1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2.72万元。
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769万元,支出决算为54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7%。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69万元,支出决算为54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7%。主要用于项目工程支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完成率0%。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
城市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预算完成率24.63%,主要用于教育东路等道路抢修工程项目工程款。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72万元,预算完成率为0%,主要用于项目工程款。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市管理监督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24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调整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安排,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2024年,城市管理监督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安排。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6.05万元,下降886.86%。主要原因是:日常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的19.14%。组织对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3.0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31%。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6.66%;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本单位始终以玉林市和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作要求为依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领导的高度重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了项目目标的实现和超预期效果。本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规划、计划、方案、项目管理和经费预算使用等方面,做到按规矩办事、按计划实施,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玉东新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3.4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5.23万元,执行数为560.30万元,完成预算的42.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城市形象、保障施工安全、改善环境卫生、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消除市政设施安全隐患、解决内涝问题、优化交通指引,实现玉东新区的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本单位目前仍缺乏相关的专门人才从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与具体落实,希望上级部门能组织宣讲与培训,让专业人员对我们进行指导,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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