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玉东新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部门决算 > 2024年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2024-09-30 14:42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概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玉东新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玉东新区新农村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协调、督促各项规划的落实;组织拟定玉东新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本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负责本区的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本区涉农国有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本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本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承担本区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组织提出本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本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本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组织提出本区新农村建设的综合项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规划方案,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5、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建议,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6、组织指导本区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本区农产品品牌,搭建市场信息平台;负责开展本区的农业区域经济合作。

7、参与编制、修订本区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

8、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工委、管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向区总河长、河长提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区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和河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督导下级镇河长制办公室工作。

9、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合署办公事业单位是:玉州区紫胶场。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农业股、林业股、水利股、乡村振兴股5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人。

2.玉林市玉州区紫胶场。事业编制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07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9.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16万元,下降0.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9.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16万元,0.16%,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12万元,为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6.其他收入0.1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附属单位上缴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支出资金结转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079.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79.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2.51万元,下降1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1.3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费的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3万元,增长38.07%。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调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多。

3.农林水支出826.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种植、畜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林业、水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8.76万元,下降29.66%%,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9.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未支出资金结转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1007.3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1.86万元,下降7.1%。其中:基本支出164.86万元,项目支出842.28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0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1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万元。年初预算数20.99万元,差异1.16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1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万元。年初预算数10.34万元,差异1.01万元。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47万元,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差异原因是人员基数调整,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

(三)农林水支出决算数82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8万元,项目支出710.90万元。年初预算数842.48万元,差异15.5万元。农林水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万元。年初预算数10.5万元,差异0.58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12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人员工资福利调整。

(二)公用经费支出2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办公费、差旅费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经费收入175.12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175.1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5.12万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5.12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12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经费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林市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86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无公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80.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4%。

组织对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经费”等27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0.8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需要政府支持建设的项目多。二是现在实施建设的项目零散资金少,群众自筹能力有限,难以达到如期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1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3%; 5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8.5%;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7%;4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4.8%;。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资金困难,项目开工未支付完成;二是项目未开工,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财政拨付;二是加快项目开展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经费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26万元,执行数为1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玉容公路茂林桥-马鞍山段)项目前期费用 ,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玉容公路茂林桥-马鞍山段)项目购买耕地占补指标 ,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玉容公路茂林桥-马鞍山段)项目工作建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东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东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