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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为客商提供入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二)协助客商办理项目立项报批等相关业务。
(三)为进区项目协调供地、供水、供电、交通、通信等方面工作,及时满足项目开工建设的需要。
(四)为进区项目提供租贷厂房、办公及生活用房等设施的信息咨询及沟通协调服务。
(五)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商品交易会、投资洽谈会、产品博览会等事项。
(六)及时提供新产品、新技术信息,协调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研制,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认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新产品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
(七)定期举办和组织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参加各类职业培训。
(八)负责为企业提供会计、律师、公正、审计、评估、咨询、人事代理等中介机构方面的信息及沟通服务。
(九)负责与区外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优化企业外部环境。
(十)为区内外企业提供员工招聘、职业培训方面的咨询服务。
(十一)为区内外企业从业人员提供户籍、子女入托就学、住房购租等生活方面的服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十三)负责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相关工作体系、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
(十四)负责集中行使玉东新区管委会及管委会各部门受理市级部门委托的相关行政审批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负责市直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十六)负责平台综合功能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各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和推动工作。
(十七)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八)负责玉东新区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
(十九)负责玉东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二十)协调指导茂林镇及各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二十一)承办玉东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管理的相当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15年12月起与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合署办公,下设5个科室,即综合科、服务与监督管理科、规划与市政类审批科、建设与经济类审批科、环保与社会类审批科,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32个审批窗口,将原来分散在经发、规建、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行政职权事项归总到审批局统一办理。
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总数为17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8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26.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6.6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9.0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1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人均工资调整导致的工资总额变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6.其他收入0.4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26.87%,主要原因是履约保证金逐年返还,账户内的本金减少,导致利息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26.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6.1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9.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2.5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政务公开审批支出及其他相关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88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人均工资社保基数调整导致总额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养老、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5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每年工资基数调增导致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8.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及其他医疗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7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每年工资基数调增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8.33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每年工资基数调增导致支出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进度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1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9.15%。其中:基本支出269.69万元,项目支出56.48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3.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2.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8%。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政务公开审批支出及其他相关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79万元,增加10.6%,主要原因是政务大厅日常耗材办公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养老、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5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每年工资基数调增导致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8.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及其他医疗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7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每年工资基数调增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每年工资基数调增导致支出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2.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每年工资基数调增导致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3 %。主要原因是经济紧张缩减日常费用使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物业管理费”等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考评指标任务推进缓慢。二是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紧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二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玉林市玉东新区村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主要用于支付玉东新区茂林镇及25个社区电子政务外网线路一年的使用费,茂林镇整体带宽的提速费用。保障茂林镇及下辖25个社区能稳定地使用网络办公。二是该项目工作仍在开展,合同期未截止,资金暂未拨付,总体评价较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二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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