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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新区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方面工作。负责新区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的协调管理、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及其各项责任制落实的督查;依法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私人诊所;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的联系协调管理;负责军官转业安置、士兵退伍安置等退役军人事务的管理服务等;负责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做好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等工作;负责高龄老年人工作的协调管理。完成新区工委管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是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卫生计生股、民政和残联股、退役军人事务股共4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局、中心)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1323.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323.5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275.05万元,增长45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9.0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6.62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34.4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988.44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玉东新区人民医院建设投入资金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132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1323.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275.03万元,增长4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7.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业务、退役军人事务、在职在岗和退休人员福利。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经费使用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216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员工医疗保障、拨付给茂林卫生院的补助、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1.8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5.9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孵化中心基地尾款。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5.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5.其他支出(类)9034.4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988.44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玉东新区人民医院建设使用政府性基金较多。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89.0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6.62万元,增长14.31%。其中:基本支出97.07万元,项目支出2192.01万元。
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28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4.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2%。主要用于民政业务、退役军人事务、在职在岗和退休人员福利。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3.81万元,支出决算为216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主要用于单位员工医疗保障、拨付给茂林卫生院的补助、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主要用于社区孵化中心基地尾款。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9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3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玉东新区人民医院建设使用政府性基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0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人员增资预决算有差异。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7.55万元;津贴补贴9.83万元;奖金16.7万元;伙食补助0.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5.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对个人的生活补助。其中:生活补助0.05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1%。主要是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1.32万元;差旅费9.4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1.49万元;福利费0.68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034.4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988.44万元,增长19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034.42万元。
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3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6%。其中: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3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6%。主要用于玉东人民医院建设。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4.42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社会事务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22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调整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局无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无增减,原因是我局无三公经费预算。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无增减,原因是我局无三公经费预算。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年初无预算。2022年,社会事务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无增减,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31万元,降低3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降低52%。主要原因是:业务开支减少及科目调整,比2021年减少16.2万元,降低5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2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3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06%(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组织对2022年度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034.4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社会事务局”等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1.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34.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预算完成情况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进度缓慢;二是资金到位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希望财政资金及时下达;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并拨付资金。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本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9.9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76万元,执行数为26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时一年分两次拨付;二是通过本级资金拨付,减轻参保人员家庭医疗支出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自评没发现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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