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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玉东新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受玉东新区管委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玉东新区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情况。
负责玉林市玉东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道路、路灯、园林绿化的管理。负责玉东新区城市市政市容监管。
监督检查管理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反映城市环境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承办玉东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共有直属单位0个。
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市政股、环卫股、园林股、路灯股共5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管理中心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事业在职实有人数13人,编外人员73人,一线工人560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4625.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25.3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59.91万元,降低17.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6.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07.6万元,降低14.78%,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1.31万元,降低83.76%,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东新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4625.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25.3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59.91万元,降低17.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日常工作运行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降低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的社保费用。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5万元,降低4.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11.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的医保费用。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4576.6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47.6万元,降低17.15%。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2.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费用。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18.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5.3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38.95万元,降低15.35%。其中:基本支出454.36万元,项目支出4170.95万元。
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98.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2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08万元,支出决算为2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8%,主要反映本单位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2%,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预算时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5人,年底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3人,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6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预算时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5人,年底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3人,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费用。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6%。主要反映本单位的卫生健康支出。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4万元,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2%,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预算时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5人,年底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3人,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的事业单位医疗费用。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73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3%,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预算时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5人,年底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3人,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5%,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预算时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5人,年底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3人,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的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用。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141.96万元,支出决算为455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9%。主要反映本单位的城乡社区支出。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0.86万元,支出决算为37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8%,差异原因是:经费不足,费日常支出减少。
2.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9.6万元,支出决算为7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7%,差异原因是:经费不足,费日常支出减少。
3.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928.38万元,支出决算为4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5%,差异原因是:经费不足,费日常支出减少。
4.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34.12万元,支出决算为306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7%,差异原因是:经费不足,费日常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8%,主要反映本单位的住房保障支出。
1.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8%,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预算时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5人,年底在编人员实有人数为13人,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54.3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503.63万元,决算32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9%。主要原因是:2021年5月份聘用人员工资转到东茂公司发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5507.06万元,决算12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一部分以前年度在基本支出列支的经费转为项目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6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1.31万元,降低83.7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64万元。
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89%。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89%,主要反映本单位的城乡社区支出。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
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167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支出减少。
城市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528.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支出减少。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玉东新区市容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8.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6.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安装玉东新区路灯照明远程监控系统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总额的88.09%。
该项目的项目绩效目标为安装玉东新区路灯照明远程监控系统,完善玉东新区基础设施,便利居民生活。
该项目2021年实际支出金额17.3万元,资金支付率为97%。
本单位始终以玉林市和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作要求为依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领导的高度重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了项目目标的实现和超预期效果。本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规划、计划、方案、项目管理和经费预算使用等方面,做到按规矩办事、按计划实施,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本单位目前仍缺乏相关的专门人才从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与具体落实,希望上级部门能组织宣讲与培训,让专业人员对我们进行指导,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详见附件2.2021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安装玉东新区路灯照明远程监控系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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