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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能
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新区行政审批、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新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玉东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章制度,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统筹新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负责统筹推进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级有关部门的授权行使相关行政审批权限;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负责新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负责对进驻新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牵头推广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协调管理,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管;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新区工委管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为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于2015年12月起与玉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下设5个科室,即综合科、服务与监督管理科、规划与市政类审批科、建设与经济类审批科、环保与社会类审批科,将原来分散在经发、规建、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行政职权事项归总到审批局统一办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借调其他单位人员5人。
第二部分: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玉东新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2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5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办公经费增加等。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办公经费增加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余下的经费使用。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2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政务公开审批支出及其他相关事务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审批业务办公经费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进度使用。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4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22.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政务中心事务的正常运转以及支付工作人员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等。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2%。因有人员变动,故工资及保险尚未完全使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
四、20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0年度0个,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地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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