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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概况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
2.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政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事项,受理和复查政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事项,受理工委、管委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保持信访渠道通畅,依法协调处理乡镇、区直部门之间涉及稳定相关的问题。
3.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向乡镇或区直部门转办、交办政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4.对辖区内的政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培训相关工作人员。
5.收集、调查、研究本区政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等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情况,及时向工委、管委提出稳定信息、社情民意和反映重要信访事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6.拟订本区政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工作相关制度,拟订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制度,对社会稳定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并负责对相关工作、制度的考核与督查。
7.联系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国安、反邪教、调处等工作,预测本地区一定时期内社会稳定形势,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政法、综治、反邪教、信访、维稳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8.承办玉东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玉东新区治信访维稳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11.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8.1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5.87万元,下降33.3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16万元,为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33.74%。
2.上年结转和结余2.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11.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8.2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5.81万元,下降33.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7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28万元,减少97.6%。
2.公共安全支出(类)198.7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74.22万元,减少27.1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2019年缴费基数比2018年缴费基数大。
4.住房保障支出(类)2.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2019年缴费基数比2018年缴费基数大。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万元:主要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78万元,减少15.02%,主要原因是2019年缴费基数比2018年缴费基数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7.年末结转和结余2.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2.01%。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05.81万元,下降33.69%。其中:基本支出83.52万元,项目支出124.7万元。
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8.16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支出决算为0.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2.19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有所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25万元。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无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东新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30.62万元。
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