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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新区的城市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2、承担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3、承担房地产市场管理。
4、承担农村建设与管理。
5、协调开展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后续维护工作。
6、负责新区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
7、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协调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属行政单位。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股、城乡规划股、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安置建设股共5个职能股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具体情况如下:
1.我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
2.局二层机构:玉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3人。玉东新区城市规划技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9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8125.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25.2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811.47万元,下降145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99.64 万元,为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429.92万元,下降776 %,主要原因是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类别细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25.46万元,为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6381.58万元,下降86 %,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部分续建项目已完工。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
5.其他收入 0.11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0.02 万元,增长22 %,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 25.4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51万元,下降26 %,主要原因是支了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的资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 8116.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116.9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826.29万元,下降14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3 %,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缴机保清算期间保费。
2.城乡社区支出8010.0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玉东新区茂林镇中国南药特色小镇产业策划核心区建设规划、玉东新区陂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年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等。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699.87万元,下降146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88.10万元。主要用于依职能开展行业业务工作。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0.12万元,增加1004 %,主要原因是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和投入改造资金的增加。
4.结余分配 0 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 33.71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31万元,增长33 %,主要原因是未支付部分结转下年。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91.42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444.74 万元,下降787 %。其中:基本支出 146.63 万元,项目支出 544.78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8.15 万元,支出决算为691.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368.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玉东新区茂林镇中国南药特色小镇产业策划核心区建设规划、玉东新区陂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年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等。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88.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农村危房改造。
结余分配 0 万元。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 10.4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22万元,增长374 %,主要原因是未支付部分结转下年。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6.6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绩效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 %。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425.4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381.58万元,下降86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7425.46 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020 万元,支出决算为7125.4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 %。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3020万元,支出决算为7125.4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 %。(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玉东新区专项规划编制费、经开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玉容路道路改造房屋拆迁补偿、玉东新区陂石棚户区房物补偿款、玉东新区榕楼城中村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降低12 %。主要原因是:坚持严格把控、合理规划、节约为主的财务管理制度,比2018年减少7.52万元,降低18 %。主要原因是: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更规范(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23.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4.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组织对2019年度玉林市玉东新区陂石棚户区改造项目、乡村振兴—乡土特色试点村建设等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12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购买城乡规划技术服务、玉林市玉东新区陂石棚户区改造项目、乡村振兴—乡土特色试点村建设等1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2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已按时间节点完成绩效工作,取得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效显著。(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涉及绩效目标的项目完成自评得分为9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