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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招商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招商促进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招商促进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招商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招商引资的开拓性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报区管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办新区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调查、研究全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新区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
3、受新区委托,组织参与全市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有关项目招商的工作;负责办理、指导和协调全区赴国(境)外举办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
4、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玉东新区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的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牵头负责区组织的国外、国内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5、根据新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建立横向经济技术联系网络,传递信息,组织协调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经济技术协作,开展国内招商引资。
7、根据区管委会授权,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奖励工作及组织实施。
8、承办上级和新区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科、项目科共2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招商促进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招商促进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0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8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7.48万元,增长3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82万元,为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7.48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0.3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准确率提高。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06.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6.8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7.48万元,增长3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7.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38万元,增加36%,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度决算数增加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缴费基数比2018年缴费基数大。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3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0.3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准确率提高。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8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7.48万元,增加34.6%。其中:基本支出91.17万元,项目支出15.72万元。
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和社保缴费比例上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和社保缴费比例上调。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数为2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5%。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98万元,支出决算数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3%。原因是基数变动。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原因是基数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原因是招商活动缩减开支。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招商促进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招商促进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招商促进局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招商促进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比2018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降低)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重大项目支出,因此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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