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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2020-09-30 11:15     来源: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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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监测分析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

3、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4、指导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5、拟订本区内的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新产业的发展。


6、组织协调本区内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指导和促进本区内的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本区内的中小企业发展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技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8、指导和协调本区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本区内镇村工业生产集中地建设;指导本区内镇村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本区的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本区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

10、承担本区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本区内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区直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

11、开展本区内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玉东新区公路建设、水路交通发展规划;负责玉东新区公路的建设与地方公路养护;负责玉东新区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的管理;负责玉东新区水上交通的行业管理及航运航道的安全管理;负责对玉东新区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玉东新区、管委和玉林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完成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行政在职5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




第二部分:玉东工信和交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东工信和交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195.08万元,其中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73.53万元,本年收入2021.5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97.38万元,上升377.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21.5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97.38万元,上升377.29%,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5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利息等其他收入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173.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28万元,增加1.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195.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21.1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99.92万元,增加379.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为保证日常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我局工作推进发生的经费支出等。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56万元,下降95.6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1万元: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18年无该类别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为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的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保金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上升10.39%,主要原因是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保金的支出的正常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1066.08万元。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04.99万元,增加1645.1 %,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数量增加,总支出增加。

5.交通运输支出656.77万元: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2018年无该类别项目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0.0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线路迁移,线路安装,供水安装以及道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5.34万元,下降17.55 %,主要原因是住城乡线路迁移,线路安装,供水安装以及道路建设等工作有所减缓。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在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万元,增加24.14%,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正常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的基数有所调整。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在自然债还防止、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018年无该类别项目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0.9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33.93万元增加168.16%。其中:基本支出188.74万元,项目支出822.18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10.0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65.89万元,增加2185.77%,主要原因是我局工程类项目列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工信和交通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来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2018年增加29.16万元,增长425.07%。主要原因是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来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0.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

共组织对“0”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