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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30 11:0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作者: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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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东新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东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东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新区的财政预算、决算和行政事业单位,拟定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

2.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市各金融机构和税务机构。

3.负责新区财政和财务审计等工作;规范管理和指导新区内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新区财政管理;拟定新区财政税收计划和财政增收计划,制定和建立财政增收激励管理机制。

4.协调新区各方面利益关系。

5.承办玉东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局机关本级、直属单位2个:国库支付中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其中,局机关本级是行政单位,国库支付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是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玉东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其中: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

第三部分:玉东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607.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6.21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65.66万元,下降21.4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91.7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69.81万元,下降22.3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评审项目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其他收入4.4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同步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6.上年结转和结余11.1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4万元,增长65.4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未能及时支出而增长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607.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0.28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65.66.万元,下降21.4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20.0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财政事务支出、税收事务的支出。如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管理相关支出、选拔培养经费支出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5.63万元,下降28.3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评审项目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8.8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55万元,增长199.45 %,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用较上年增加及补缴机关养老保险清算期间保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8.51 %,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增大。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6.65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基数增大。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0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93万元,增长53.33 %,主要原因是节约的部分办公经费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2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71.53万元,下降22.52%。其中:基本支出260.23万元,项目支出330.05万元。

玉东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39.39万元,支出决算为59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3.37万元,支出决算为59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4%。主要用于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财政事务支出、税收事务的支出。如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管理相关支出、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评审项目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1.61万元,支出决算为4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2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贴等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物业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5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事业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生活补贴。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东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东新区财政局、2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玉东新区财政局、2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0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0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2万元,降低9.8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培训费支出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共组织对“财政政府资金评审”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财政资金投资评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上有些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加大了评审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与项目业组沟通、协调,指导抓好提示业务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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