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茂林镇党政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茂林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大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办发〔202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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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2023〕4号
茂林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加大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通知
各社区、镇直各单位,茂林派出所、名山派出所、玉东派出所,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中心小学、玉东一中、玉东二中、玉东三中:
为扎实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存储、运输、经营、燃放和管控各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全域禁燃要求
各社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区安委办会议精神,深刻吸取3月3日钦州浦北张黄镇华源烟花爆竹厂发生的燃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管控和事故防范工作,坚决杜绝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稳定。根据《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明确玉州区行政区域(含玉东新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即茂林镇全域范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镇直各单位、各社区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协作,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有关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2023年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二、落实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偏僻山岭、废旧房子、偏远养殖场等场所为重点,充分发挥镇社区网格作用,分级分网格梳理排查隐蔽区域,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打通“打非”排查工作“最后一公里”。
(一)全面深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全镇动员,全民参与,加强全员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遵守《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的自觉性。
(二)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防控工作,务求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迅速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强大合力。
请各社区严格落实《2023年茂林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各项要求,通过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范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排查信息报送,并于2023年3月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含标语标识悬挂张贴照片、现场巡查照片、排查表等)报送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梁文馨,联系电话:18477529281,材料报送邮箱:mlzxjzx2133386@163.com。
附件:茂林镇xx社区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整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情况排查表
茂林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茂林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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