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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玉林市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标  题:玉林市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东管发〔2022〕2号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

玉林市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2022-12-28 11:20     来源:玉林市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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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东管发〔20222

玉林市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于印发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茂林镇人民政府,区工委管委各内设机构,各事业单位,中直、自治区直、市直驻玉东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玉政发〔20224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利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现将《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作为设定依据,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性质规定的事项,列入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各部门要加强对变相许可的自查自纠,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

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新设或者调整行政许可、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在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后,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

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对审管一体事项,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实施机关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于多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实施综合监管。


附件: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玉林市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122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212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