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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情况
2021年5月,主要对玉林城区苏烟水库、江口水库和罗田水库3个在用湖库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具体如下:
(一)监测点位。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地增加叶绿素a和透明度两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玉林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为100%。
2021年5月玉林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
序号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水质类别 |
是否达标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
1 |
玉林市 |
苏烟水库 |
湖库型 |
Ⅲ类 |
达标 |
- |
|
2 |
玉林市 |
江口水库 |
湖库型 |
Ⅲ类 |
达标 |
- |
|
3 |
玉林市 |
罗田水库 |
湖库型 |
Ⅲ类 |
达标 |
-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集中式生活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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