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部门机构

玉林市玉东生态环境局

2024-01-19 10:52     来源:玉林市玉东生态环境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单位地址:广西玉林市二环东路玉林经济开发区横五路税务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5-2670685

主要职责:

  1.在权限范围内依法行使对本辖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

   2.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全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按时完成上级下达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任务。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

    9.配合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配合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按规定权限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配合玉林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0.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整改及长效落实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茂林镇政府和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排污单位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及后期督查,开展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负责督办上级交办生态环境案件的整改落实。

12.负责配合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数据审核工作。

13.负责受理生态环境举报(信访)和管理12369环保热线。负责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14.指导协调辖区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15.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6.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区域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7.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辖区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8.玉东新区辖区内的环境执法由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玉东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巡查监管,以及环境违法案件初步调查、核实、上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

19.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内设股室:

根据单位职责,玉东生态环境局内设综合股、监督管理股、污染治理股、生态保护股四个股室。

(一)综合股

负责人:何丽扬

办公地址:广西玉林市二环东路玉林经济开发区横五路税务局办公楼

办公电话:0775-2670685

主要职责:

1.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及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人事、党风廉政、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工会、妇女等工作。

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整改及长效落实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茂林镇政府和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二)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张世平

办公地址:广西玉林市二环东路玉林经济开发区横五路税务局办公楼

办公电话:0775-2670685

主要职责:

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放射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污染源限期治理、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负责环境统计工作,拟制环境状况公报;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与考核。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组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的评估工作;承担辐射性、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组织拟制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负责对辖区工业企业、养殖业、建筑工地监管,巡查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监管。

(三)污染治理股

负责人:陈春东

办公地址:广西玉林市二环东路玉林经济开发区横五路税务局办公楼

办公电话:0775-2670685

主要职责:

负责制订辖区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防治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水环境污染治理及南流江流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南流江、水相关方案和年度考核落实情况,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大气环境岗:负责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相关方案和年度考核落实情况。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四)生态保护股

负责人:王喜有

办公地址:广西玉林市二环东路玉林经济开发区横五路税务局办公楼

办公电话:0775-2670685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负责生态村、生态镇、生态区建设和组织申报;负责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宣传报道和环境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负责制订“创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幼儿园)、绿色社区等申报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申报,监管农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